第283章 一个女人(1 / 2)
“王勃”两个金字悬在天幕上,光芒还没散尽,万界各处已经议论纷纷了。
“王勃?这谁啊?”
一个年轻书生挠了挠头,转头问旁边的同伴。
同伴也是一脸茫然:“好像是个唐朝的……写文章的?”
“不到三十就死了那个?”另一个人插嘴,“我记得好像二十六七就没了,溺水死的。”
“啊?这么年轻?”
“可不是嘛,英年早逝。”
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,说得跟聊八卦似的。
但有些人不一样。
有些读过书的,一听“王勃”这两个字,眼睛直接就亮了。
“初唐四杰之首!”一个中年文士猛地站起来,激动得茶杯都打翻了,“王杨卢骆的王!排第一的那个王!”
“写《滕王阁序》的那位?”
“对对对!就是他!”
旁边有个酸儒模样的人,摇着折扇,嗤笑了一声。
“早死之人,能有何作为?”
他这话说得不大不小,周围几个人都听见了。
酸儒继续摇扇子,一副高人姿态:“活了二十六年,能写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东西?不过是后人吹捧罢了。我看这榜单,怕是凑数的。”
旁边有人皱眉:“兄台这话说得……”
酸儒抬手打断:“诸位想想,前面上榜的是谁?李白、杜甫、白居易。哪个不是活了几十年,写了成百上千首诗?王勃?他总共才活了多少年?能有多少作品?”
他顿了顿,语气更加笃定:“我敢说,这个排名有问题。一个二十六岁就死了的人,凭什么排在白居易前面?”
有人想反驳,但一时又说不出什么有力的话来。
毕竟……二十六岁确实太年轻了。
酸儒见没人反驳,更加得意,扇子摇得哗哗响:“看吧,我说得没错。年纪轻轻,能有什么积淀?”
天幕上的画面这时候动了。
金字缓缓消散,取而代之的是一幅画面。
画面里是一座城。
洪都。
也就是后来的南昌。
时间是唐高宗上元二年。秋天。
画面拉近,一座楼阁矗立在赣江边上。
滕王阁。
新修的。
阁楼三层,飞檐翘角,气势恢宏。赣江从楼下流过,江面开阔,水天相接。远处的山峦在薄雾中若隐若现。
楼里面,人声鼎沸。
宾客满座。
全是洪州的达官贵人,文人墨客。锦衣华服,觥筹交错。
坐在主位上的,是一个中年男人。
阎都督。阎伯屿。
洪州都督,这场宴会的主人。
他今天心情很好。
不,应该说他今天有个计划。
他旁边坐着一个年轻人,二十出头,穿着一身崭新的锦袍,正襟危坐,面前摆着笔墨纸砚。
那是阎都督的女婿。孟学士。
阎都督今天办这场宴会,名义上是庆祝滕王阁重修落成。
实际上呢?
他想让自己女婿在众人面前露一手。
写一篇序文。
提前写好的那种。
阎都督已经跟女婿对过稿了,文章写得四平八稳,虽然不算惊艳,但也挑不出毛病。等会儿当众“即兴”挥毫,众人一捧,名声就有了。
多好的事儿。
阎都督端起酒杯,笑眯眯地扫了一眼满堂宾客。
一切尽在掌握。
“诸位!”阎都督站起来,举杯,“今日滕王阁重修落成,本官略备薄酒,与诸位同贺。”
众人纷纷举杯。
“好!”阎都督放下酒杯,话锋一转,“今日盛会,不可无文。本官想请在座诸位,为这滕王阁写一篇序文,以记今日之盛。”
说是“请在座诸位”,但他的眼神一直往女婿那边瞟。
意思很明显了。
在座的都是人精,谁看不出来?
于是纷纷推辞。
“都督过奖了,在下才疏学浅……”
“哎呀,这等盛事,非大才不可为之,在下不敢献丑。”
一个推,两个推,三个推。
阎都督心里美滋滋的。
等所有人都推完了,他就可以“无奈”地让女婿上了。
笔墨纸砚从第一个人面前传过去。
推辞。
传到第二个人面前。
推辞。
第三个。第四个。第五个。
全推了。
阎都督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。
笔墨继续往下传。
传到了一个年轻人面前。
很年轻。
二十五六岁的样子。
穿着一身半旧的青衫,洗得发白了,但浆得很平整。人长得清瘦,眉眼之间有一股说不出的锐气。
他坐在角落里,位置不算好,明显是凑数来的那种宾客。
笔墨传到他面前。
所有人都等着他像前面的人一样推辞。
他没推。
他伸手,把笔拿起来了。
阎都督的笑容僵在了脸上。
万界观众看到这里,全都精神一振。
“来了来了!”
“他接了!他真接了!”
“这就是王勃吧?看那个气质,绝对是他!”
“阎都督的脸色哈哈哈哈哈你们看他的脸色!”
画面里,阎都督的表情从笑变成了愣,从愣变成了不悦。
他旁边的幕僚赶紧凑过来,低声说:“都督,那个年轻人是……”
“谁?”阎都督压低声音,语气已经不太好了。
“王……王勃。绛州龙门人。之前因为写了篇《斗鸡檄》被高宗逐出沛王府,后来又因为杀了个官奴犯了事,刚被赦免不久。这次路过洪州,不知怎么混进来的。”
阎都督脸色更难看了。
一个犯过事的落魄文人?
还敢在他的宴会上抢他女婿的风头?
“哼。”阎都督冷哼一声,“随他写。写得不好,正好让人看看什么叫不自量力。”
他重新坐下,端起酒杯,但眼睛一直盯着那个角落里的年轻人。
王勃没看他。
王勃在磨墨。
动作很慢,很稳。
周围的人都在看他,有好奇的,有不屑的,有看热闹的。
他一个都没理。
磨完墨,他提起笔。
蘸墨。
落笔。
第一行字写下去。
旁边有个好事的宾客凑过去看了一眼,然后皱了皱眉。
“豫章故郡,洪都新府。”
“嗯……开头还行,中规中矩。”那人小声嘀咕。
阎都督听了,嘴角微微翘起。
中规中矩?那就是平庸呗。
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,心情稍微好了点。
王勃继续写。
笔没停。
“星分翼轸,地接衡庐。”
那个凑过去看的人又念了一句,这回没评价,只是“嗯”了一声。
王勃还在写。
“襟三江而带五湖,控蛮荆而引瓯越。”
这回,那个人不说话了。
他直起身子,表情变了。
旁边又有人凑过来:“怎么了?写得如何?”
那人没回答,只是摆了摆手,示意别打扰。
他的眼睛死死盯着王勃的笔。
王勃的笔速越来越快。
一行,两行,三行。
字迹飞扬,笔走龙蛇。
那个围观的人开始念出声来,声音越来越大。
“物华天宝,龙光射牛斗之墟;人杰地灵,徐孺下陈蕃之榻。”
念到这里,他的声音已经在发抖了。
周围的人全都安静下来。
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那个角落。
阎都督放下酒杯,皱起眉头。
他女婿的脸色已经白了。
王勃还在写。
笔没停过。
从头到尾,一气呵成。
没有停顿,没有涂改,没有犹豫。
就好像这篇文章早就在他脑子里了,他只是把它抄出来而已。
万界观众看得目瞪口呆。
“我去,他这是即兴的?”
“一个字都没改!你们看他那个速度!”
“这叫什么?这叫文思泉涌!不对,泉涌都不够形容,这是文思决堤!”
“关键是他写的内容啊!你们听听那些句子!”
画面里,围观的人越来越多。
整个宴会都停了。
没人喝酒了,没人说话了。
所有人都围在王勃身边,看他写字。
有人在念,声音越来越大,越来越激动。
“时维九月,序属三秋。潦水尽而寒潭清,烟光凝而暮山紫。”
“天哪……”有个老文士喃喃自语,“这是人能写出来的句子?”
王勃没抬头。
继续写。
“层峦耸翠,上出重霄;飞阁流丹,下临无地。”
“鹤汀凫渚,穷岛屿之萦回;桂殿兰宫,即冈峦之体势。”
每一句念出来,周围就是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。
阎都督的脸色从不悦变成了震惊。
他女婿的脸色从白变成了灰。
那篇提前准备好的“即兴之作”,此刻还揣在袖子里,重得跟块石头似的。
王勃还在写。
笔锋越来越放肆,字迹越来越张扬。
然后——
他写到了那一句。
围观的人念出声来。
声音不大,但整个滕王阁都安静了。
“落霞与孤鹜齐飞,秋水共长天一色。”
安静。
死一般的安静。
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然后阎都督猛地站起来。
椅子往后一倒,“哐”的一声。
他不管了。什么女婿不女婿的,什么面子不面子的。
他走到王勃面前,盯着纸上那行字,眼睛瞪得老大。
“落霞与孤鹜齐飞……秋水共长天一色……”
他念了一遍。又念了一遍。
然后他拍案。
“砰”的一声,把旁边的砚台都震翻了。
“此真天才!当垂不朽矣!”
阎都督的声音在整个滕王阁回荡。
万界炸了。
彻底炸了。
“落霞与孤鹜齐飞,秋水共长天一色!!!”
“我读了这么多年书,这两句我能背到死!”
“你们感受一下这个画面感——落霞,孤鹜,秋水,长天。四个意象,两个动作,一个一个,把整个天地都写活了!”
“关键是这是即兴写的啊!当场写的!一个字没改!”
“二十六岁啊兄弟们!二十六岁写出这种东西!”
“我二十六岁在干嘛?在纠结中午吃什么。”